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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全国多地铺开“公物仓”制度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早些时候,国管局资产管理司启动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试点工作,而近几个月,公物仓试点推广工作在不少省份均已铺开。


例如,山西省近期出台的我国第一部以机关运行保障命名的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

条例》就规定: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公物仓,对本级机关闲置、待处置、超标准配置和临时机构的资产等实行统一管理,加强修复性使用和调剂共享。各级机关应当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违规配置、使用和处置资产。


山西新闻网 9 月 30 日报道介绍,上述条例将于 2021 年 1 月 1日起施行。条例对于公物仓的规定,一方面明确了机关运行保障部门的服务保障义务,另一方面明确了应急保障中的资源临时调用权限。另外,上海市政府官网9 月下旬也发布消息:为提高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切实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

新机制,市财政局、市机管局于近期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试行)》。


上海市的这一《办法》明确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可调剂资产、共享共用资产应通过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统一管理、调配和处置。《办法》实施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涉及新增资产配置的,应优先调剂使用公物仓资产,确实无法调剂使用的再安排预算资金。


黑龙江省财政厅网站 8 月下旬也发布消息《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启动资产公物仓管理》:为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带头“过紧日子”要求,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省财政厅全面启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公物仓管理工作,积极发挥资产在“六保”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力求促进存量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完善共享共用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和配置效率,节约行政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为提高行政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供坚实、高效物质保障。黑龙江的做法是:省财政厅利用现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了公物仓管理模块,建设资产在不同部门单位间调剂使用平台,明确省直单位要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资产,机构改革或办公用房调整中腾退的资产,大型活动和临时机构购置的资产,符合条件的科研、教学、医疗等仪器设备纳入公物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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