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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在岗7 日可领17 日加班费北京:单位可安排错峰放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同市总工会、市企联 / 企业家 协会、市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 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留京过年期间 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重 点从用心留人、用岗留人、用薪 留人、用情留人等四个方面明确 了相关要求和措施,确保广大外 来务工人员在京过一个欢乐祥和 的春节。

《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 关系三方积极发挥联系用人单位 和职工群众紧密的优势,充分利 用媒体、网站和微信等平台,重 点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大力开展健 康宣传工作,倡导外来务工人员 留在务工地过年,将当前国际、 国内和本市疫情防控形势、留企 留京的必要性重要性等讲明讲透, 努力争取外来务工人员的理解和 配合,要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疫情 防护、防控意识,引导他们养成 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 不扎堆、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等良好习惯。

同时,引导各用人单位树立坚 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关心外来 务工人员生活的角度,切实保障 他们的生活条件,让人留得安心; 从疫情防控的角度,严格落实《北 京市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生产 经营场所环境检测工作指南》等 相关防疫要求,让人留得放心; 从稳生产稳就业的角度,依法落 实职工合法权益,让人留得称心。

《通知》明确,本市要发挥就 业服务指导员、就业服务专员和 企业联络员作用,了解掌握在京 过年外来务工人员基本情况。开 展“春风行动”,为有工作意向的 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岗位推荐服务。 充分发挥“共享用工”平台的作用, 引导余缺调剂,帮助节日期间短 期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提前对 接放假早、富余员工多的企业, 促进企业间用工平衡。指导用人 单位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在京过节 期间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 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指导用人单位通过工会组织与外 来务工人员协商春节期间工资待 遇、灵活用工方式等,稳定就业 岗位。督促用人单位筑牢节日期 间保障职业安全底线,做好疫情 防控、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管理, 落实用工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因 春节期间加班生产造成的各类职 业伤害隐患。 《通知》明确,本市将指导用 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 善安排好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等职 工群众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并依 法足额支付工资。鼓励订单较多、 生产任务重、需要不间断工作的 用人单位,在坚决守住职业安全 底线的前提下,协商制定职工春 节错峰放假、弹性休假、薪酬标 准等计划,落实职工合法权益。 大力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隐患排 查和欠薪案件处置,确保春节前 欠薪问题“两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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