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各國於1944年本著「為國際民用航空之未來發展,有助世界各國與人民間創造並保持友誼與了解」簽署國際民航公約,並依該公約成立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簡稱ICAO),發展國際空中航行原則與技術,促成國際航空運輸規劃與發展,俾確保全球國際民用航空安全及有序成長。 2019年適逢ICAO慶祝75週年並將於9月召開第40屆大會之際,我們盼各界支持台灣專業、有貢獻參與ICAO,並再次呼籲納入台灣參與,方有助實踐ICAO的願景並真正聯結全世界。
不應排除台灣之技術參與
台灣地處亞洲太平洋地區關鍵地理位置,與區域各國家地區之空運關係密切,所轄之台北飛航情報區(Taipei Flight Information Region,簡稱Taipei FIR)負責管轄東亞龐大的空中交通流量,2018年提供逾175萬航管架次服務,較2017年成長5.8%;而台灣的17個機場,於2018年服務旅客超過6,890萬人次,並有92家航空公司在台灣營運,飛航313條定期客、貨運航線,連接全球149個城市。
因此,作為國際民航社會的一分子,Taipei FIR是全球FIR中不可分割的一環,ICAO應正視台灣基於技術、專業與務實考慮,需與其建立聯繫管道並直接獲取相關規範信息之要求,以確保區域及全球人員、貨物之安全流通。
台灣可實踐ICAO飛安無縫的目標
40多年來確保Taipei FIR飛安維持最高標準及服務水平,系台灣民航局一貫努力目標,惟因台灣無法參與ICAO之會議、機制及活動,不論在時效、經費及運作上,台灣民航局都比各國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成本,未來仍將戮力執行各項措施以符合ICAO要求的飛安及航空保安標準,亦盼ICAO從民航技術專業交流角度,正視台灣專業參與ICAO大會並獲取相關信息之必要性及正當性,以切合ICAO之區域合作無縫天空之目標及”無人被摒除”的倡議,達到台灣、亞太區域及ICAO之多贏局面。
盼國際持續支持台灣參與
台灣長期努力推動參與ICAO之要求已獲國際社會關注。 2019年4月上旬七大工業國集團(G7)外長所發表之外長會議公報,即籲請ICAO接納所有國際民航社會的積極成員參與;此點符合我國長期以來ICAO推案要求。身为国际社会之一员,我们有保障区域及全球航空安全之责任,并为全球民用航空发展及人类福祉尽一份力量。另台湾乐愿与他国分享我国在民航产业之发展经验与专业知能,以共同追求安全、有秩序及永续的国际民航发展。
2019年8月19日
中华民国台湾 交通部部长林佳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