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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國會一讀通過兩修憲草案 民間版本遭否決

泰國國會11月18日針對7個憲法修正草案辯論並表決,之後一讀通過執政聯盟和在野聯盟各一個草案,草案提議成立200人的修憲委員會,首度由民間提出的修憲草案則遭到否決。


自7月以來泰國掀起一片學生運動浪潮,抗議團體呼籲總理帕拉育(Prayut Chan-o-cha)下台、修憲及王室改革,國會兩院聯席會議17和18日針對7個憲法修正草案辯論後表決。


修正草案要通過一讀必須有參眾議院議員750人過半數支持,在這376票中,至少要有參議院1/3即84票同意才行。


執政聯盟提出的唯一一個憲法修正草案,主張成立修憲委員會草擬憲法條文,200名委員部分民選、部分由國會指派、部分為專家學者。這個版本獲得參眾議院共647票同意,其中參議員占176票。


在野聯盟共提出5個憲法修正草案,只有一個初審通過,獲得參眾議員共576票同意,其中參議員127票。這個版本同樣主張成立修憲委員會,不過委員會200名委員全部民選。


根據泰國2017年憲法,參議院250席,全數由軍方指派。眾議院500席,3/4由各選區選出,1/4由政黨比例代表制選出。


執政聯盟和在野聯盟都同意不動到憲法第一章總則及第二章有關王室的部分。


由公民團體iLaw提出的第7個修憲草案沒通過一讀,國會沒有公布iLaw版本獲得的票數,iLaw自行公布同意票212票,只有3個參議員投下同意票,反對票139票。


iLaw的版本主張修憲委員會200人必須全部民選,委員會成員不一定是政治人物,可以是民眾或民間團體;而總理必須具有眾議員身分,目的在於打破軍方指定參議員在決定總理上具有關鍵性影響力的框架。


此外,iLaw的版本沒有禁止修改第一章總則及第二章關於王室的部分。


「曼谷郵報」(Bangkok Post)18日報導,一讀會後,將由45人的委員會審查這兩個修憲草案,再進行二讀和三讀。


國會曾於9月23日和24日兩天針對執政黨聯盟與在野黨聯盟提出來的6個憲法修正草案辯論,但這2天會議在執政聯盟掌握票數的優勢下,決定成立專門委員會,花一個月審視各黨提案後休會,等同變相拖延修憲進度,引起抗議團體不滿,10月中旬起升高抗議規模。


國會11月1日復會後,17和18日再度針對7個憲法修正草案辯論,除了原先6個草案外,加上一個iLaw提出的民間版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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