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王婉諭提修改精神衛生法 盼將社區支持明文化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提出精神衛生法的修法草案,希望將社區支援加入精神衛生法中。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則表示,精神病患有異質性,難訂立統一限制,並且需考慮有多少社區與醫療資源。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天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草案公聽會,與會者包括實務工作者、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衛福部、司法院、警政署等機關代表。


王婉諭表示,精神衛生法大概已經上路20年,原本宗旨就包含協助精神障病患能支持自己的生活,並在未來回歸社區,但法規並沒有在社區支援部分給予相對應的協助,只包含較屬於精神醫療的部分。


王婉諭說,這次提出的修法除了明文化精神病人所需要的社區支持服務,也明訂需要提高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層級,建置精神病人整體需求評估及資源轉介平台、加強跨機關協力義務;將社區精神關懷訪視員法制化,期望能建立個案管理機制。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長諶立中指出,要滿足精神病人的需求,需要結合公共衛生和社區生活支持兩個角度,分別解決醫療與生活問題。


諶立中說,自己同樣支持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的精神,但在現實生活中,目前沒有一個國家可以不要求病患強制住院;因為精神疾病的異質性大,有些病人在急性發作時,大腦無法做出判斷,有些病人則可能只有部分功能喪失,這種情況下,制定統一的限制有難度。


諶立中表示,部分病人沒有病識感,造成醫療上的困難,每個國家的政府都努力想解決這個狀況;但很多事的進步不是0跟1,而是以漸進式的方式,大家一起努力。


王婉諭也指出,相較於強制住院,強制社區治療對嚴重病人的人身自由限制較小,但現行採強制社區治療的個案數極少,因此,在修法上擬採取事前法院審理,由司法單位為第三方裁定,平衡對病人的人身自由拘束與治療所需的跨專業協力,形成完整的精神醫療照護網絡。


根據司法院的書面回應,在強制住院方面,如果採取法官保留機制,司法院建議維持「嚴重病人強制住院及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的行政檢視功能,以確認強制住院的必要性,維護病人權益;但在強制社區治療部分,因為對於人身自由干預強度遠低於強制住院,沒有納入法官保留範圍的必要性,建議仍維持現有機制。

1 view
  • Facebook Social Icon
bottom of page